(资料图)
2021年3月12日,我的车豫JN3621在G341与涧西路口有伪造号牌违章。本人也深刻反省非常后悔,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。但是作为公民,我也有申诉的权利,希望引起重视。
林州交警部门采集的图片上没有叠加违法代码,根据《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》规范图片上必须叠加多个有效信息。如:违法代码、设备编号、防伪码等。有规范出台就要严格执行,这才是一个积极向上的政府形象。法律法规明文规定,为何视若罔闻?2021年交管法规出台了《进一步合理设置规范使用交通设备》的文件,都要求叠加违法代码。无论我是何种违法,都有特定的代码,故才好甄别对待。图片叠加信息不全,证据不充分。我申请有关部门再慎重考虑一下。(1550271998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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